发布日期:2015-06-29
1、北京学生不用办理,京外学生户口未迁入学校的不用办理;
2、考取本校研究生、二学位的不用办理;
3、签约村官、暂存学校的暂时不用办理;
4、签约北京的,接收函已经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方可办理;
5、出国留学的,须拿到留学服务中心盖章的户口申请表后方可办理;
6、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生离校通知单领取户口;
7、领取户口迁移证(考研除外)的同学请注意,您的户口已经迁出(目前处于无户口状态),请在户口迁移证右下角的有效期时间内去办理落户,因过期、遗失等不能落户的由本人承担责任。
上一条:居住证明
校园报警:010-88802110
户籍咨询:010-888019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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