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钟长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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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防交通事故篇
编辑:admin   时间:2015-04-22 15:05:32   浏览量:


 
    一、代表性案例
  1、2003 年 9 月 1 日 7 时 50 分,我校信息工程学院一男生,从金鼎大学生公寓到学校骑车上学路上,行至首钢医院大门西约 50 米时,因道路上机动车拥堵,在超车过程中,与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黑色奥迪车(车牌号京 F/05147 )相撞。自行车与奥迪车的正前方接触,造成杨头部受伤,缝合两处共 4 针。
  2、2003 年 4 月 9 日下午 1 时 50 分左右,我校机电工程学院一男生,住校外金鼎大学生公寓,在骑车来校上学路上,途经金鼎路口准备横穿马路时,被一辆由北向南直行的夏利车撞伤。受伤学生及时被送往首钢医院,经诊断为脑震荡。
  3、1996 年 8 月原我校建工学部一男生,在暑假返校途中,出石景山古城地铁站后已 23 时,在已没有公共汽车的情况下,打了一辆黑摩的,当摩的行至原区委办公楼路口左拐时,被一辆迎面直行的 212 吉普车撞翻,司机当场死亡,坐车的学生被撞成脑震荡。
  4、1992 年 6 月原我校工学部一男生在首钢皮带厂实习时,在横穿铁路过程中,没有注意到有一车头推着两节车厢开过来,等同学发现后车厢已到身边,在躲闪中同学身体被擦伤,衣服被划破,险些酿成重大事故。
  

二、如何预防交通事故
  最根本的办法是遵守交通法规。据有关单位不完全统计,高校发生的与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占高校发生的交通事故总数的 60 - 70 %,因此,对大学生在骑车、步行和乘车过程中都要注意交通安全。
  1、骑自行车人的交通安全
  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》第 58 条规定,自行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:
  (1)转弯前必须减速慢行,向后观望,伸手示意,不准突然猛拐;
  (2)超越前车时,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;
  (3)通过陡坡、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,须下车推行。下车前须伸手上下摆动示意,不准妨碍后面车辆行驶;
  (4)不准双手离把、手中持物或攀扶其他车辆;
  (5)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;
  (6)不准扶身并行、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;
  (7)不准骑自行车带人。
  上述这些规定,是骑车人必须遵守的交通规定,也是骑车人的安全保障,不遵守这些规定就有可能付出血的代价。
  2、行人的交通安全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》规定,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:
  (1)须在人行道内行走,没有人行道的靠路右边行走。
  (2)横过车行道时,须走人行横道。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,须遵守信号的规定;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,须注意车辆,不准追逐、猛跑。没有人行横道的,须直行通过,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。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,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。
  (3)列队通过道路时,每横列不准超过两人。须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。
  (4)列队横过行车道时,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;没有人行横道的,须直行通过。
  3、乘车人交通安全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》规定,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:
  (1)乘坐公共汽车、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和指定地点候车,待车停稳后,先下后上;
  (2)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;
  (3)不准携带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乘坐公共汽车、电车、出租车和长途汽车;
  (4)机动车行驶中,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,不准跳车;
  (5)乘坐货运机动车时,不准站立、不准坐在车厢拦板上。
  有下列情况不应乘车,以免发生危险:
  第一、发现车辆破损时,声音异常;发现驾驶员精神状态不佳、酒后驾车时;发现车辆不正常运行时;发现客车有其他违反操作规程时。
  第二、恶劣天气如大风、大雨、大雾、大雪不坐汽车长途跋涉
  第三、病中无人陪伴不要乘车。
  

三、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
  1、遇到交通事故发生,不要慌乱,要沉着冷静,要保护自己,看有无受伤。如果有伤要立即拦车或打车到就近医院救治。
  2、要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。校外可拨打“ 122 ”交通报警,校内要向保卫处报告,由学校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。
  3、要保护好交通事故现场,在公安部门和学校保卫处未到达现场之前,要尽量保护好现场,如果是机动车,要记住肇事车辆车牌号防止对方逃逸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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